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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14年度十佳育人模范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2015年04月11日 22:00:00 访问量:683

 

处室、年级: 

  为了更好地贯彻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》精神,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,进一步弘扬全体教职员工敬业、爱生、服务、奉献的职业精神,学习先进人物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中的感人事迹,激发教职工在倡导幸福教育,建设幸福学校的实践中更好地履行育人使命,促进学生健康、快乐、幸福的成长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2014年度十育人模范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对象
  第二实验小学所有处室年级组人员。
二、评选标准
 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爱岗敬业,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;依法从教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,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为人师表,注重身教;勤奋学习,努力实践,业务精湛,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工作实践中,成绩显著;服务意识强,团结协作,乐于助人,无私奉献,受到教师、学生、家长的公认和好评。
三、评选程序
  1、个人自荐。获得学校2014年度先进工作者人员依据评选标准自荐,填写自荐表。

2基层推荐。全体教职员工按照评选条件,自荐人员进行民主推荐

3确定候选人。召开校务会议,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和工作业绩,确定20候选人。
  4业绩展示。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校内展板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展示。

5民主投票。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,由教职工和家长代表进行民主投票产生10育人模范10提名奖的初步名单。
  6公示审定。将确定的初步名单在校内和学校网站公示,无异议后,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,最终确定2014年度育人模范育人模范提名奖人选。
  7表彰颁奖。学校召开颁奖大会,隆重表彰和奖励当选人员。
  8获得“十佳育人模范”者,学校将根据每人综合评价排序,向上级部门推荐2015年优秀教师、文明教师、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的表彰。(五年内获得过省市级同类表彰的,不再向上推荐,可顺延至育人模范提名奖人选)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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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二实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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